为什么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一带一盔安全责任)

有网友问

鄂尔多斯热心市民

骑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处罚吗?

鄂尔多斯交警

以教育引导为主。对屡教不改、被警告处理的,再次发现同类违法行为的,依法进行处罚。

鄂尔多斯公安交管部门深入推进“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旨在倡导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正确佩戴头盔。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安全头盔佩戴率稳步提升,越来越多的群众自觉主动加入到安全文明骑行的行列,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居民安全感、幸福感持续上升。然而需看到,目前仍有少数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较为淡薄,守法程度较低,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

严格“一盔一带” 安全不容亏待严格“一盔一带” 安全不容亏待

话不多说,还不快“戴”,生命安全,不容亏待,没有对比,没有伤害。来看两组关于安全头盔的交通事故案例 ↓↓

未佩戴安全头盔案例

案例1

2021年3月30日凌晨5时40分许,仇某某驾驶重型半挂大货车行驶至鄂尔多斯市准旗薛家湾镇153段内蒙古农村信用社西侧道路时,与前方刘某某驾驶的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人刘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中,因摩托车驾驶人刘某某在驾驶摩托车时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导致头部受伤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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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现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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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驾驶人刘某某 ▲

案例2

2022年5月10日,江西新余。早7时54分许,在仙女湖大道河平路口往江西工程学院约50米处,罗某驾驶一辆悬挂临牌的二轮摩托车逆行,与刘某驾驶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发生碰撞。

罗某随车携带了安全头盔,但并没有佩戴在头上,事故发生时头部没有任何防护,导致头部遭受重创,当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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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有关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60%~70%,对保护群众生命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案例

案例1

2022年5月5日20时40分许,驾驶人高某某驾驶蒙K号牌小型轿车沿省道103线由西向东行驶至与开源路交叉路口处左转弯时,与沿准格尔旗薛家湾镇区开源路由东向西行驶至此处的驾驶人肖某驾驶的无牌两轮摩托车相撞,造成驾驶人肖某脚踝处轻微擦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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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中,摩托车驾驶人肖某因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事故发生时安全头盔对头部起到很好的保护作用,头部毫发无伤,仅脚踝处被轻微擦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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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

2020年5月19日晚,浙江金华东阳市,贺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外出办事,19:02分许行经礼村收费站时,没戴安全头盔的他被交警拦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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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解释了骑乘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的危害,要求他戴好头盔、系好扣带后再离开。听了交警的讲解,被说服的贺某从电动车后备箱里拿出头盔,佩戴好后继续去办事。

然而,意外总是突如其来。离开交警执勤点5分钟后,贺某被一辆右转的小轿车撞飞出几米远,摔倒时脸部着地,导致下颚骨骨折,牙齿脱落三颗,全身也有多处擦伤。不过幸运的是,五分钟前他刚刚戴上的头盔起到了保护作用,使其头部免于冲击震荡。送医后检查发现,贺某无生命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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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看全过程。▼

安全骑行,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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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制图: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研究中心(点击可查看大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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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头盔对每一位骑行者来说都不是小事,正确严格规范佩戴关乎生命安全,您的每一次出行,对鄂尔多斯交警来说都是头等大事,请您珍视安全,请您“戴”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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