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伟用意大利语怎么说

时值“两会”,笔者在媒体上看到一个报道,说是这次会上要提交一个建议,呼吁慎用并规范外文字母词(以下简称“建议”)。

读完报道,“建议”对目前汉语中的字母词现象有以下几个观点:

(1)字母词是英语缩略语,其中的字母是英文字母;

(2)既然字母词有相同意思的汉语表达,何必使用;

(3)不懂英语的读者阅读时遇到字母词时,感觉非常不舒服;

(4)滥用字母词是汉语中的乱象,对汉语使用造成严重污染,破坏了汉语的统一性和规范性,而且违法;

(5)有关部门应严格执法,减少并最终取缔汉语字母词的滥用。

可见,“建议”谈的主要是两个问题,一是字母词是什么,也就是定位问题;二是字母词该怎么管,也就是管理问题。

王伟:“字母词”是什么,该怎么管?

1. 字母词的定位

定位问题,涉及到上述观点的第(1)到第(4)条。

“建议”没有对字母词下定义,是用列举的方法指出了两类,一类是CPTPP、CBD、CPI等字母词,另一类是“IT市场”“IP电话”“IC卡”等“汉夹英”词组,“建议”中统称为“外文字母词”或“字母词”。我们就在这个范围内讨论。

1.1 外语词还是汉语词

字母词的定位,主要就是要区分,它是外语词,还是汉语词。这里的“外语词”主要指英语词,“汉语词”主要指外来词,因为字母词来源于以英语为主的外语。“建议”显然是把字母词当做英语词。

外语词好理解,那么什么是外来词?高名凯、刘正埮(1958:8-9)说:“把外语中具有非本语言所有的意义的词连音带义搬到本语言来,这种词才是外来词,因为它是把‘音义结合物’整个的搬了过来。”字母词意义的借入显而易见,可见借音才是关键。那么,什么叫“借音”?举个例子,“沙发”是典型的外来词,用汉字“沙”和“发”的语音(最早是上海话)模拟英语sofa的发音,这就叫“借音”。

这里需要区分文字和语言,前者记录后者,同样的语言,可以用不同的文字来记录。越南语曾经用汉字,后来改用拉丁字母。中亚的东干语,其实主要仍然是汉语方言,源头分别是甘肃话和陕西话,但是现在用西里尔字母(即俄文字母)记录。判断CBD是英语词还是汉语外来词,关键看它记录的是汉字的发音,还是英语词的发音。

《现代汉语词典》在词典正文的末尾列出“西文字母开头的词语”,并以脚注说明“在汉语中西文字母一般是按西文的音读的”。这是两个方面,一是模仿英语发音,二是英语发音总有一定程度的汉化。

由于是英文缩略语,CBD的发音是一个一个地念英文字母的名称音,也就是大家从小就会唱的《字母歌》里面ABCD的发音。但是,在普通话语流中说字母词,字母的实际音值会自然地受到汉语语音系统的影响。

有人可能会认为,这是因为英语发音不准造成的。但是,即使是英语流利的双语者,在普通话语流中英语字母的发音也一样受影响。举例来说,笔者的英语发音尚属准确,而且母语是有浊辅音的吴语,所以单独发英语字母B一定会按照规范发成[bi:],辅音是浊辅音,元音是长元音;但如果是在普通话语流中说“我今天下午要做个B超”,则倾向于将字母b发成[pi](即汉字“必”的发音),不仅念成不送气的清辅音,长元音也会变短。我们知道,普通话中没有浊音/b/这个音位,也没有长元音。这种在语流中不由自主的发音调整,实际上主要是用汉字的音模拟英语发音。这种“汉化”,是字母词与外来词相似的方面。

由于是模仿英语发音,肯定会保留一些英语语音特征,对汉语来说具有异质性,比如字母 Q[khiu]的声韵组合、字母W的名称音中英语词double的发音,都是普通话音系无法涵盖的。这种“洋化”,是字母词与外语词相似的方面。

但是,看问题要分清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中国人在汉语语流中发的字母音,“汉化”是主要的,“洋化”是次要的。把所有不能很好地被普通话音系所涵盖的字母名称音都算上,计有:K、Q、V、W、Z五个,占全部字母的19.2%,能够涵盖的是21个,占80.8%。可见,英文字母名称音的汉化程度至少是八成。所以,不能想当然地把字母词看作就是英语词,而应该看成是八成已经汉化的外来词。

1.2 不可或缺还是可有可无

字母词的意思,汉语都可以表达,这当然没有问题,但是表达还有一个方不方便的问题。“建议”中举的例子,CPTPP是“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BD是“中央商务区”;CPI是“居民消费价格指数”,都是字母词简明,译名全称繁琐。再比如,并非所有的字母词都有对应的汉字词,比如常用的“B超”,就没有对应的通用汉字词。

认为字母词的意思,汉语都可以表达,这是对汉语使用字母的初衷不了解。著名作家老舍写过一个相声,叫做《维他命》。“维他命”现在通用译名是“维生素”。维生素A、B、C、D,当时叫维他命甲、乙、丙、丁,分类用语完全是汉化译法。但是为什么后来还是用字母呢?因为后来出现了维生素K。K是第十一个拉丁字母,而用于对译的天干只有十个,不够用了。就算改用地支,也只有12个,而现在发现的维生素主要有13种,使用的字母包括m、t、p、u。汉语的天干和地支加起来只有22个,而拉丁字母有26个。由此可见,字母的引入,补充了汉字在分类用语上的不足。

汉语发展到今天,我们无法想象,如果不用电子邮件地址、网络和微信等各种密码、产品型号、车牌号码等等,还怎么正常生活,而这些都不离开字母。字母对于现代汉语来说,绝不是可有可无的附属品,而是不可或缺的有益补充。

1.3 “不舒服”和“不纯粹”

“不舒服”是一些国人面对字母词的感受,这是我们要尊重的一个事实,但是这也需要一分为二地来看待。一方面,我们不应忘记,阿拉伯数字刚刚进入汉语的时候,很多国人一样觉得“不舒服”,觉得破坏了汉语的纯粹性和汉字的规范,但是现在阿拉伯数字已经是汉语不可或缺的有机组成部分了。感觉“不舒服”的人恐怕即使有也很少了。可见,这种感受,随着时间的推移,会发生改变,习惯了就好了。

正确的态度,是不要抱持一种“纯语主义”的态度,要理解语言本身不可能是纯粹的,总是在与外界接触,受到各种影响,异质性的成分不断进入语言,那是一种常态。某种意义上来说,包容异质性成分的能力强,恰恰反映了一种语言的活力强。越是国际化程度高的语言,这种能力越强。英语就是如此,这种事实上的世界通用语,其词汇的主要部分都是外来语,盎格鲁-撒克森本族语的词汇反而是少数。现在汉语的国际地位越来越高,中外经济和文化交流越来越频繁,汉语一定会更加“不纯粹”,这是一件好事,我们不应“不舒服”,反而应该感到高兴。这就是一种文化自信。

另一方面,也应该认识到,字母词用得过多过滥,其实是一种懒惰,会降低使用汉语词汇成分表达新概念、指称新事物的能力,从而对汉语产生伤害,这方面是需要管理的。

1.4 违法不违法

说滥用字母词不好,这是肯定的,但是要说这样做违法,于法无据。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20周年,该法第十一条明确规定:“汉语文出版物中需要使用外国语言文字的,应当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必要的注释。”需要就可以用,注释就可以。

问题就在于,什么才叫“需要”?比如,上文所说的CPTPP,全称译名太长,肯定是一种“需要”的例子。“B超”没有汉字词的说法,也肯定是“需要”的。某些字母和字母词在汉语中的使用,是一种“刚需”,其合理使用不可或缺。

还有注释问题。这里要注意,法律的条文是说“必要的注释”。像PM2.5这样的高频字母词,早已为公众熟知,就没有注释的必要。“必要”绝不是“必须”,这才是对立法原意的准确把握。

2. 字母词的管理

“建议”提出的管理之道,是字母词的滥用,需要“严格执法”,“减少并最终取缔”。如上文所述,滥用字母词是一种“乱象”,但是“滥”和“乱”如何做出法律上的界定,绝非易事。如果不能界定,如何立法?又如何“严格执法”?

回顾一下历史,并不是没有“严格”过。曾几何时,电视台宣布,不让用NBA了,因为这是字母词,只能说“美职篮”。但是,电视屏幕左上角的电视台台标,也是字母词啊。有人争辩说,那是电视台的商标,不一样。NBA难道就不是中国境内的注册商标吗?语言文字的“严格执法”,难道要凌驾于商标法?更重要的是,观众不管这些,还是说NBA。最后还是不了了之,“严格”不起来了。

立法是非常严肃的事情,如何立法,如何宽严相济,都是必须深入研究的问题,慎重为宜。字母词令监管者纠结的根本原因在于,一方面不能完全不用,另一方面又不能敞开了随便用。

那么,字母词应该怎么管呢?答案是可以考虑作为拼音的一种特殊情况来管理。

汉语中字母词的发音,是英语字母的名称音。“提议”中说的英文字母,其实应该叫“拉丁字母”或者“罗马字母”,因为是从拉丁语那儿继承下来的,很多现代语言都用这套字母,比如法语、德语、意大利语、西班牙语等等。别忘了,如今汉语也是有字母的,那就是汉语拼音字母。汉语用的拼音字母,也是拉丁字母。本来《汉语拼音方案》中规定了拼音字母的名称音,但是除了小学生在课堂上应付老师之外,基本上没有人用。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现在初等教育普及,学生基本都会唱英文字母歌,而既然汉语拼音字母和英文字母都是一模一样的 26 个拉丁字母,又有什么必要非得取两套名字呢?这就是语言经济性原则的作用。

在现实语言生活中,汉语拼音字母和英文字母的名称,语音上没有区别,这方面证据很多。来自汉语拼音的字母缩略语,比如 HSK(来自拼音hanyu shuiping kaoshi的首字母),没有人会念作 ha ês kê,都是按照英文字母的发音来念,就好像是在念英语缩略语一样。社科院语言所编《新华字典》和《现代汉语词典》的词典专家说,编词典是按照拼音字母来分工作量的,以前老先生编词典的时候,还用汉语拼音字母的名称音来念,结果年轻人不习惯,反而沟通上不方便,后来干脆也按照英文字母来发音了。词典专家尚且如此,更何况普通公众?还有一个例子,就是告诉别人自己的电子邮件地址,如果@前面的部分既有英文又有拼音,如果要一个个字母念的话,只会都用英文字母的名称音来念,比如 skywangying。这些例子说明,单从字母而言,拼音字母和英文字母的区别不重要。要理解字母词的性质,对其准确定位,一定要把以上事实作为前提。

由此可见,对不懂英语的中国人来说,CBD是一个缩略语,至于说这三个字母是拼音字母,还是英文字母,对他们来说,没有本质的区别,CBD和HSK完全可以看做是同一类词。汉语字母词这种借音,其实是“借形”,通过拼音,把英语缩略成词这套造词法整个儿借到汉语里来了。因此,我们不妨把字母词看做是拼音的一种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八条明文规定:“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以《汉语拼音方案》作为拼写和注音工具。《汉语拼音方案》是中国人名、地名和中文文献罗马字母拼写法的统一规范,并用于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法律本意是说拼音是拼写和注音工具,并没有说不能用于缩写。立法原意承认,拼音在特定情况下还有临时文字的功用。前文举例的CPTPP这样的字母词,就是“汉字不便或不能使用的领域”,起到了临时文字的作用,此时用字母组合取代复杂的汉字词语,完全符合立法原意。

另一方面,拼音毕竟不是汉语的正式文字,只是起到临时替代文字的作用,比如有些象声词,不知道汉字怎么写,就只好用拼音来替代一下,记录这个词的语音,比如小沈阳爱用的 pia,西安的 biangbiang 面,等等。但是,要是汉语里相当大一部分词都是这样用拼音来代替记录,那就乱套了。这好比小学生认得汉字少,但是语音都会发,有时候写文章提笔忘字,就会用很多拼音。不用说,这个孩子一定会被老师批评,因为这样做不规范。我们就在这个意义上来理解字母词之不可滥用。

总结一下,“建议”对字母词的定位在认识上有偏差,提出的管理办法失之过严,但是加强对字母词滥用的管理,这个呼吁我们完全同意。只是这应该主要是一种“柔性管理”,而不宜硬性规定。如果把字母词当做拼音来管理,现有的法律体系基本可以胜任,不需要另行立法。主要的管理措施,是依靠权威部门发布推荐规范译名(“推荐”就体现柔性),逐渐减少字母词的数量。目前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外交部、民政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新华通讯社、中国科学院的“外语中文译写规范部际联席会议”专家委员会,定期发布推荐使用的译名,就是一个这样的机制。(王伟)

作者介绍

王伟:“字母词”是什么,该怎么管?

王伟,博⼠,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副研究员,《当代语言学》期刊责任编辑。主要从事汉语时间系统、字母词和其他外来词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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