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520红包分手后可以要回吗

由于“520”谐音“我爱你”,于是恋人之间经常会有发送“52.0”元或“5.20”元红包表达爱意的方式。2月14日情人节,微信解除单个红包限额200元的限制,开放了“520红包”,你有没有给恋人发 “520红包”进行表白?在恋爱中,你又是否有发 “520” “1314”等特殊数字的红包和转账呢? 万一有一天爱情走到了尽头,情侣在分手后明算账,这些转账或红包还能再要回来吗?

情人节发的“520”红包,分手后还能再要回吗?有情侣对簿公堂

恋爱中发特殊含义红包或转账 一般属赠与性质

“情侣之间特殊含义的转账或红包一般属于赠与性质,”北京康达(郑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殷永刚律师介绍说,赠与行为按照法律规定,在情侣分手的时侯是不可以要回的。

据介绍,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与此同时,《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殷永刚表示,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等特殊含义的转账或红包一般认定是赠与行为,不具有特殊含义的转账和红包,一般不能证明是赠与行为,除非有其他证据相印证。

“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不一定都认定是赠与,” 殷永刚表示,还要关注有关情况和证据,例如是不是共同支出、共同投资或者生活的必需支持等因素。

记者留意到,在多个涉及情侣分手后存在金钱纠纷的案件判决中都提到,热恋中的情侣常常会为对方负担生日营中的开销,发送特定含义红包表达爱意,以维系和发展双方感情,对低于2000元以下的一般消费性的开支,可以视为即时的赠与,不应当要求返还。

对此,殷永刚表示,在我国传统婚俗观念中,恋爱当中男方往往会给付女方一定彩礼表达订立婚姻的诚意,“恋爱期间情侣以结婚为目的金额较大转账或赠送价值较大财物的行为应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可视为彩礼,而一些小额的转账,则一般视为赠与。”

分手后的恋爱转账能否要回 法院判决中的提示

通过梳理中国判决文书网上的信息,记者留意到,有不少情侣都在分手之后为追要财物对簿公堂,有些获得了法院支持,但有些却并未要回,这到底是为何,这些案件对恋爱中的情侣又有哪些提示呢?

去年,曾为情侣的廖波和李娜在分手后因钱对簿公堂。在恋爱期间,廖波有7次向李娜转账的情况,共涉及金额3515元。俩人分手后,廖波向法院提起诉讼,希望能要回这3515元钱,但这一请求并未获得法院支持,法院认为廖波向李娜转账七次,金额在100至1000元之间,均为小额转账。而且从双方的聊天记录可知,上述款项均为廖波主动转账。在男女双方恋爱期间,一方为其购买护肤品、食品等属于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价值较小。加之现在社交软件的普及,情侣之间偶尔发个微信红包表达爱意、联络感情的情况比较普遍。因此,该款项应认定为小额财产无偿赠与性质,故廖波无权要求李娜返还。

分手后因钱闹上法庭的情侣不在少数,2017年伍铭和陆晓慧通过微信相识,俩人在2019年11月确立恋爱关系,2020年10月底,正式分手。在俩人恋爱期间“转账”频繁,伍铭还出资为陆晓慧购买了一辆奔驰汽车并登记在了陆晓慧名下,俩人分手后在“算账”时钱和车都成为了焦点,并因此事闹至法庭。

记者了解到,法院最终认定伍铭在与陆晓慧恋爱期间发生的大额经济往来和赠予的奔驰汽车,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予,即附条件的赠予,陆晓慧接受的相互间经济往来差额部分和受赠予的奔驰汽车,同样也是以结婚为目的,符合我国传统婚姻习俗,不构成不当得利。但陆晓慧与伍铭终止恋爱后,附条件的大额赠予应当返还。最终法院判决陆晓慧返还伍铭150000元,同时判决返还所购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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