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的服饰民俗,长沙有什么独特服饰

长沙的服饰风俗

 清代,长沙县一带士绅一般着长袍,有单袍、夹袍、棉袍、罩袍之分,都从领下沿右侧开襟,订一串布扣,古称“右衽”。外出罩马褂,戴缎帽,所谓长袍马褂绅士风。富家女子喜着大襟绣花衣,系百褶裙和统裙。女性大襟上衣,5—7粒布扣缝于大襟右侧,前襟内右侧有小襟缝一小口袋。衣襟边、衣领边、袖口边有镶不同颜色“滚边”的。滚边有宽窄两类,或压一小边在宽边下,叫“ 出牙”。农家女子多穿粗布大襟衣,腰系围裙或抹裙,有的头裹方布,多为青蓝色,也有印花布,即在蓝底大布上印以白色或彩色的花鸟图案。劳动汉子多穿粗布大襟短衫,有的系围裙或腰裙。所谓围裙,相当于现在的工作服,既可挡灰保洁,又可紧身御寒。裤子多为大腰、直裆、大裤管的长裤,叫扎头裤,以青蓝色为主。老幼着布鞋布袜,雨雪天外出穿木屐油鞋。农夫雨天作田穿蓑衣、戴斗笠,上山劳作或远涉担脚穿草鞋。

长沙的服饰风俗

民国时,服饰有官服和民服之分,士农工商均有适合其劳作需要的服饰。“体面人”穿长袍马褂,民国时期的长袍,由清代的蓝衫衍变而来。长袍有竖领、右衽,从领口沿右腋以下开衩,有七粒球形铜扣,后逐渐改为布扣。衣长触及脚背,行走或跨门槛须将一边下摆撩起。热季长袍多杭纺、香云纱、夏布制成,秋季着夹袍,冬季着棉袍、丝棉袍或皮袍。

民初,洋行职员和归国留学生开始穿西装。20世纪30年代,男性中青年流行中山装、学生装。衣上3个口袋,单高领,领上饰白色牛骨制成的圆球状风纪扣。裤子仿效西装裤,前下腹开口系皮带,衣料多为斜纹线布。40年代,美国卡叽布流入长沙,以丝光卡、防雨卡最为盛行。本地厂商仿制的卡叽布多毛且无光泽,俗称“土卡叽”,销路不畅。中山装式样后改成外翻夹领,4个口袋。劳动人民着短装,上衣分对襟、右衽两种,裤腰不开口,折叠于前腹,系布带。衣裤均用家机土布,颜色以土靛染成青、蓝色;夏秋多穿白衣。劳动人民在婚丧喜庆或祠堂祀祖亦穿长衫,但袖及腰身狭小,布料以“织贡呢”(即斜纹洋纱布)为上品,其次为线布。民国初期,德国进口的阴丹士林蓝色合成染料染成的平板布,俗称“士林蓝”“士林绸”,以不褪色而风靡长沙城乡,遂使位于碧湘街的贩运各色合成染料的德国多福洋行牟利甚丰。

乡下仍以土布衣裳为主,男子穿大襟衣的日少,穿对襟短衫(俗称“父母装”)的日多。人们在穿着上笑脏不笑旧,所谓“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一般人家,每人冬夏仅做一两件新衣,对于布料稍好(如士林布)的遮面衣,则百般爱惜,只在喜庆日子或走亲戚时才露一露,事过马上收藏起来。

妇女衣着,民国时期沿袭清代满族旗人的长袍,俗称“旗袍”,腰大袖大,沿右衽及下摆饰宽边。40年代,旗袍逐渐束腰紧身,袖口短及腋下,受到当时舆论的非议。未婚妇女将旗袍短至膝盖处,时称“耐梅装”,为上海女影星杨耐梅首倡。女学生穿短衣短裙,多青色蓝色,领口用白线绣“××女校”字样。女士则穿旗袍,蹬高跟鞋,女学生穿短衣,系短裙。竹布、士林布、棉绸、哔叽等日益增多,套鞋渐取代木屐油鞋,线袜、纱袜取代布袜。到40年代末,妇女上衣为女式,裤子为男式,时称 “父母装”;赶时髦的妇女俗称“摩登”,其所着长袍下摆升高,露出大腿;另外一种父母装为大裤脚,裤口径大于一市尺。

民国时,长沙儿童服装极具地方特色。当时流行一种结构极为简单的儿童连衣裤“蛤蟆衣”。此衣可用一块整布缝合而成,亦可用几块布拼缀。前胸如兜肚,后背空缺,自腰的两侧从后面往对侧的领下斜系带子,下连三角开裆短裤,利于大小便,适合三四岁以下小孩穿用。因穿上形如蛤蟆,故名。又蛤蟆俗称“麻拐”,亦称“麻拐衣”。此服既凉爽,又能护住胸肚不致受凉,为传统夏日童装。长沙传统婴儿服装还有“抱裙”等。

人死俗称“寿终正寝”,故称死后装殓所用之衣服为“寿衣”。这也是一种保持着汉民族历史记忆的服饰。约定俗成,寿衣穿单不穿双,或一条裤子两件衣,或两条裤子三件衣,余依此类推。在长沙县,最外层的寿衣多为唐代融衫样式,为蓝色、大襟、斜领、领袖镶白边的长衣。此俗形成的原因,相传是当年清兵入关后,强制汉人剃发着旗装,违者立斩。汉人不服,但又无法违抗,便采取“男降女不降,生降死不降,厅外(出家)之人不降”的办法对付,以示不忘记祖先是汉人。后来,死后不分男女均着赦衫,戴唐中冠。

旧时民间还有穿红的习俗。据说红色具有辟邪的作用,故男男女女,尤其是被认为容易受到邪害侵袭的妇女和婴儿,大多在贴身处系上红兜肚;妇女还有穿大红外衣、尤其是红棉袄的习俗。遇本命年,还有穿红短裤之说。

除衣以外,抹胸、褡膊和护膝等也有讲究。

抹胸:成年妇女贴胸前方尺之布,古称“抹胸”。清末民初,非育婴妇女不宜凸出乳房,否则视为放荡,故妇女抹胸束紧成风。抹胸又俗称“兜肚子”,谓可避免风寒入肺。有的在兜肚子夹层内放中药或香料,用以保健闻香。20世纪中叶以后,中青年妇女仿效国外使用乳罩。乳罩可以隆胸,亦可紧胸,雅称“文胸”。

褡膊:为一布制的长带,中间有口为袋,可放钱物,平时束于腰间,亦可肩负或手提,长沙县俗称“搭裢袋”。搭裢袋适用于肩背用力的劳动者,可使腰椎挺直,防止扭伤;冬季搭裢束腰,可以保暖。

裤:古称“护膝”,裤筒只能遮盖膝盖以下的胫骨,膝盖以上全靠长衣遮护。明清时代,裤子加长长度,上达股臀,并连于腰,裤裆并不连缀,长沙俗称“裤腿”,上面有带子吊在裤带上面。民国时期,裤腿逐渐淘汰,但老年人为了穿脱方便,冬季仍用棉裤腿御寒。之后,裤腹前开口,系皮带,俗称西裤。但边远山区的个别老年人也还有穿扎头裤的。灯笼裤裤腰及腰臀肥大,裤腰和裤脚束松紧带,穿上时形似灯笼,江湖卖艺人和戏曲演员及民国时期各学校的运动员常穿灯笼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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