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质期介绍,产品的最佳食用期

产品的保质期是指产品的最佳食用期。产品的保质期由生产者提供,标注在限时使用的产品上。在保质期内,产品的生产企业对该产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或明示担保的质量条件负责,销售者可以放心销售这些产品,消费者可以安全使用。

保质期不是识别食物等产品是否变质的唯一标准,可能由于存放方式,环境等变化物质的过早变质。所以食物等尽量在保质期未到期就及时食用。

开启的食物类的保质期将会缩短,所以尽早使用完,避免产品质量发生变质。

保质期内涵

我国自2009年通过并施行的《食品安全法》第99 条明确规定: 本法所称保质期是指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2011年5月13日卫生部发布GB 7718-2011《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其中对保质期进行了重新的定义,新标准中对保质期的定义是:预包装食品在标签指明的贮存条件下,保持品质的期限。在此期限内,产品完全适于销售,并保持标签中不必说明或已经说明的特有品质。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安全和消费者的健康,就必须对食品的贮藏和流通规定一个比较合理的期限。通过食品保质期,消费者可以了解所购产品的质量状况,生产商可以指定正确的流通途径和销售模式。食品保质期是食品标签的重要内容,它是有效保证食品质量的重要信息要素,也是食品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之间有关食品质量的不可或缺的契约凭证;更重要的是,它还是各级监督机构在执法时的重要法律依据。

保质期豁免产品

未豁免标注保质期的食品应当规范标注保质期。并非所有的食品都存在保质期。食品安全法第五十条第二款亦提及了“没有明确保质期”的食品。《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第4.3 条“标示内容的豁免”中亦规定:“4.3.1 下列预包装食品可以免除标示保质期:酒精度大于10%的饮料酒;食醋;食用盐;固态食糖类;味精。”由于保质期是由厂家根据生产的食品特性、加速实验或测试结果进行确定,在生产时即能对某种食品是否存在保质期及保质期的长短进行明确。故在食品流通时,凡是未豁免标示保质期的食品均应按照法律规定和相关标准在食品标签上对食品保质期进行规范标注。

保质期准则

食品保质期指南

1、范围

2018年1月1日年开始执行的T/CNFIA 001-2017《食品保质期通用指南》,适用于食品终产品的保质期、食品配料的保质期和生产推荐使用期、食品半成品的生产推荐使用期。不适用于初级农产品,初级农产品一般是指种植业、畜牧业、渔业未经加工的产品。

2、通用要求

保质期由食品生产企业确定,食品经营企业应遵循食品生产企业确定的保质期进行食品经营活动。保质期内食品应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要求。保质期应根据食品的微生物、物理、化学特性;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生产工艺,车间环境条件,预期的使用方式和货架形式,贮存和运输条件等因素确定。包装材料、包装方式或贮存环境参数不同的相同食品,可规定不同的保质期。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食品保质期确定程序,科学确定食品的保质期。鼓励对食品的保质期进行验证。保质期的确定和验证应有记录。记录内容宜包括食品、食品配料、食品半成品的基本信息,保质期确定和验证的方法,判定标准,试验情况,相关数据和分析过程以及结论等信息。可规定食品配料、食品半成品的生产推荐使用期。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

保质期可以有如下标示形式:最好在……之前食(饮)用; ……之前食(饮)用最佳; ……之前最佳;此日期前最佳……;此日期前食(饮)用最佳……;保质期(至)……;保质期×× 个月(或 ××日,或 ××天,或 ××周,或 ×年)。

保质期确定方式

概述

保质期

参考中国食品工业协会2017年备案的保质期标准,T/CNFIA001-2017 《食品保质期通用指南》,保质期确定的 基本程序包括确定方案、设计试验方法、方案实施、结果分析、确定保质期和保质期验证6 个步骤。在确定保质期时,应充分考虑食品安全风险因素对保质期的影响,如不同贮存温度下的微生物风险等。过工艺条件,参照同类型产品,预估食品的可能保质期。通过加温加湿、光照等破坏实验,评估保质期。常温保存实验。将产品常温保存,每月检测,一直做到需要的保质期,且感官理化安全性符合要求。产品的保质期并不是越久越好,还要考量市场周转,消费者接受度等因素。目前,常采用以下2 种方法确定食品保质期。 ①从市场中同系列产品入手进行调查分析,同时兼顾消费者的相关需求,确定相对合理的产品保质期。 ②针对食品的不同存储状况进行详细试验检测,明确相应食品在不同情况下的保质期。

方法

保质期可通过试验法、文献法、参照法确定。确定保质期主要依据成熟的保质期试验理论和现有的研究成果以及资料。试验法:可通过基于稳定性的保质期试验确定食品的保质期。其中,基于温度条件的加速破坏性试验可通过计算得到保质期时间或保质期时间范围;长期稳定性试验可通过试验数据观察到食品发生不可接受的品质改变的时间点;基于湿度和光照条件的加速破坏性试验可用于确定某些食品的保质期,也可以辅助观察某些食品或食品中的某些成分在保质期内的变化。文献法:在现有研究成果和文献的基础上,结合食品在生产、流通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情况确定保质期。参照法:参照或采用已有的相同或类似食品的保质期,规定某食品的保质期和贮存环境参数。

特殊情况

分装食品的保质期应根据食品特性,分装前食品的贮存和运输条件、保质期情况,分装后的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分装企业的质量控制水平和生产环境条件,分装后贮存环境参数等因素综合确定。分装后食品的保质期宜通过规定的试验法确定;也可按相同或近似包装材料和包装方式、在相同贮存环境参数下不长于分装前食品保质期的原则,经估算后确定。已确定为在不同贮存环境参数下有不同保质期的食品,在保质期内,当实际贮存条件在既定的环境参数间发生必要的切换时,宜对食品的安全性和质量状况进行评估,必要时确定新的保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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