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与熊掌不可兼得鱼是什么鱼,鱼和熊掌不能兼得到底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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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确实说过“鱼与熊掌不可得兼”的话。

不过,这不是因为“食物相克”的禁忌——鱼和熊掌不可同时食用;也不是习俗上的要求——吃了一种好东西就不能吃另一种。

古人,具体说是孟子,只是借此“比喻”——“打个比方”,如果“鱼”和“熊掌”只好选择一种的情况下,该怎么办。

此语,出于《孟子.告子章句上》——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也。”

可知,“二者不可得兼”,仅为“设问”。孟子接着解答了他的“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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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熹在《四书章句集注》里,对此有“注解”。其云——

鱼与熊掌皆美味,而熊掌尤美也。

他说,孟子说他在“二者不可得兼”的情况下,选择熊掌,因为熊掌比起鱼这种美味,“尤美也”——美味之更甚。

孟子借“鱼与熊掌不可得兼”作比喻,是要讲一番更大的道理。他接着说——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嘑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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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成白话是——

生命,是我的愿望,义,也是我的愿望,若二者不能都得到,就舍生而取义。生命,是我的愿望,但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以决不能苟且偷生。死亡,是我憎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令我憎恶的,所以有的祸患可不去躲避。如果人的愿望没有高过生命的,那一切可以求生的方法,为什么不去利用呢?如果人所憎恶的没有超于死亡的,那一切可以躲避祸患的行为,为什么不去做呢?用这个办法就可以活命,可是有的人不用;这么做就可以躲过灾难,可是有的人不干。所以,有比生命让人更觉得宝贵的,有比死亡更让人厌恶的。不只是贤德的人有这种善心,每个人本来都有,只是贤德的人没有丢失罢了。一筐饭,一窝汤,得到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就得死。如果呼喝着给他,就是过路的饥饿之人也不会接受;脚踩过再给他,就是乞丐亦不屑于要。优厚的俸禄,不管是否合乎礼义,就贸然接受,那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着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我所认识的穷苦人感激我吗?以前宁肯去死也不肯接受,今天却为着住宅的华丽而接受了;以前宁肯去死也不肯接受,今天却为着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以前宁肯去死也不肯接受,今天却为着我所认识的穷苦人感激我而接受了:这种情况难道就不能改正过来吗?这种情况就叫做丧失了人的本性。

这是古人一种令人钦佩的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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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倒让人想起匈牙利诗人裴多菲1847年写下的短诗——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

此诗题为《自由与爱情》。当时正处于热恋中的裴多菲,也正在参加反对奥地利统治,争取祖国解放的斗争。实际上,他自己也处于“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的艰难选择之中。

他的最终抉择,在诗中已经异常明确地表达了出来。

1849年,年仅26岁的裴多菲在起义的激战中牺牲,身后留下了22岁的妻子和2岁多的幼子。1918年,匈牙利实现了独立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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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告子章句上》,是孟子和告子围绕“人性”进行的辩论。

告子,一说为“法家”,又说是孟子学生,还有说是个虚构人物。

《墨子.公孟篇》中,三次说到告子。比如第一段,说有几个弟子找到墨子告状,说告子讲您的言论仁义而行为恶劣,把他开除吧。墨子说,不可。

后两段,墨子与告子对话,亦为师生口吻。

看来,告子是墨子的学生。一方面,孟子晚墨子十几年;另一方面,孟子不太看得上墨子的学说,多有诘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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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此,孟子与墨子的学生告子辩论“人性”问题,似更可信。

本句出自《孟子·告子上》。 原文: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

鱼和熊掌不可兼得”并非表示两者必然不可兼得。 而是强调当如果不能兼得的时候,我们应该如何取舍。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 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裴多菲) “鱼与熊掌”的确是我们的生命历程中经常遇到的二难选择。

大而言之,想名又想利;想做官的权势又想不做官的潇洒自由。 小而言之,想读书又想打麻将;想工作又想休闲。 如此等等,不一而足。 之所以难,难在舍不得,难在那不可得兼的东西都是“我所欲也”,甚至,也是人人所欲的。

不然的话,也就没有什么可难的了。 生于朗朗乾坤、太平盛世,似乎已没有生与义,生命与爱情与自由的不可得兼了,这是幸事。不过,面对滚滚而来的经济洪流,义与利的二难选择却恒常悬在我们的面前了– 利,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什么而取什么呢? 至于孟子所说“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则是所谓“不吃嗟来之食”的问题。

这有《礼记·檀弓下》的一个故事可以佐证: 齐国遭到饥荒,黔敖准备了食物在路边赈济饥民。一个人饥饿不堪地走过来了,黔敖连忙左手端饭,右手端汤冲那人喊道: ‘嗟!来食!”那人瞪着眼睛对黔敖说:“我正因为不吃嗟来之食才饿成这个样子!”尽管黔敖再三向他道歉,那人仍然坚决不吃,直到饿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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