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马路上横冲直撞的电动车呢

近两年,但凡出现电动车闯红灯,逆行造成的交通事故新闻,舆论的意见是统一的,是电动车不对,但同时又分为二个阵营,一方坚决主张汽车无责,撞了白撞。另一方则列举非机动车道被占,或没有专用非机动车道,不得已而为之,既然被车撞了,就得赔偿,提出这样的主张。

这两大阵营分别代表二大部落——有汽车的和有电动车的。

咱们先来就事论事,闯红灯,逆行,这是典型的置自己生命于不顾的行为,同时还会祸害到正常行驶的汽车,现在人们生活节奏越来越快,有时路况良好难免分心想一些工作或生活上的事情,这时电动车突然冒出来,轻者惊一跳,严重的慌乱操作导致车辆失控。而且最后的结果往往是电动车的错误却由机动车为电动车的行为买单,这也难怪汽车驾驶人对于上述违法行为恨得牙痒痒的。

有人提到保险,认为汽车有保险。对于驾驶人来说,这也是其内心的伤痛。因为伤不起,所以选择三责保额时,大多车主直接定位50万,100万,(大货甚至定到200万)无疑增加了车主开车成本。

说回电动车闯红灯,逆行违法。江湖上一直流传的肉包铁肯定是干不过铁包肉的传说。但有的电动车主不知道是不服气还是持着没有谁跟钱赌气的理念,有着你撞了我反正得赔的思想。殊不知钱,大多是保险公司给拿的,但是伤痛却是自己担着,而且对于家庭同步中国梦没有任何帮助,大有损人不利己的含义。

最后说说法制,现在的非,车交通事故处理原则确实有失公道,让一个无过错方承担过错方至少10%的损失。我想知道这是为了警告车主要珍爱别人生命,致人伤亡无责也是有责任,不能因为无过错就不踩刹车采取保护措失,还是因为电动车是“弱势群体”仅仅为了和谐?

法律是守护公平的最后防线,依我说,电动车应该上牌,买保险,用于规范管理以及为安全出行提供必要保障。虽然可能有部分车主己为之(上牌买保险)但这宣传及整治力度明显不够。如果为了节省那200来块钱,把责任和注意事项以及事故后果转嫁到汽车车主身上,显然是不公平的,如果法制规范不及时跟上时代发展,随着汽车,电动车越来越多,矛盾终将激化。

, 用眼看,乍整,你能一下子把人的整体素质提高一些吗?就是提高了这些街头”楞爹”“马路杀手”也照常层出不穷,前赴后续,也是咱城市人口忒多了所至。一条街过100辆电动车和过2500辆是不一样的结果,乍整你又不能责令电动车场停业,道路法规上又沒有禁止电动车上路,人手在差不多在每人一辆。出点刮碰往正常了想,有事沒事上柱香求神,佛保佑上路平安。 同时期待政府会有办法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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